大家好,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冒险王之精灵物语的一些知识点,和反驳侵权指控的问题解析,大家要是都明白,那么可以忽略,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,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,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!
近日,一篇名为“世纪天成发出维权通告向数款山寨冒险岛手游索赔”的新闻将《冒险王2》等冒险题材的游戏推上了“侵权”的舆论浪尖,而《冒险王2》不接受“侵权”指控第一时间发出“抵制不实舆论”的声明,并提及到从未受到网文中提及的“律师函”,势必对不实舆论进行反击。
以下是《冒险王2》反对“侵权”指控的声明全文:
人红是非多,游戏也一样。近日,《冒险王2》被无端卷入“侵权”风波,受到某公司“牟取不法利益”的不实指控,对我公司名誉及《冒险王2》品牌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。对于此种行为,《冒险王2》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公司及产品的合法权益,坚决抵制不实舆论,反击无稽指控。
追根溯源,《冒险王》品牌及其系列产品最早起步于2010年,由7K7K旗下工作室自研开发。7K7K先后在市场上推出《冒险王之精灵物语》《冒险王之神兵传奇》《冒险王OL》等深受国内游戏用户拥护和喜爱的系列产品。而自2014年开测的《冒险王2》,是7K7K公司推出的《冒险王》系列作品中一款续作,也是《冒险王》品牌的再一次延伸。
《冒险王2》上线后,一直倍受业内和广大玩家的热烈关注。7k7k一直专注经营“冒险王”系列品牌文化的经营,在对外推广上也是打出了“‘王’牌冒险,执着范儿”的口号进行品牌传播。不少冒险类游戏的玩家认为“《冒险王2》是所有冒险题材的游戏中最好玩的一款”。
在2015年8月中旬才正式在国内开启首轮封测的某产品多次指控《冒险王2》借其进行宣传炒作,试问该产品尚未问世就已经做出成绩且已产生品牌效应的《冒险王2》如何借其炒作靠其上位?“山寨”、“抄袭”的指责实属无稽之谈。
《冒险王2》与某产品同是横版闯关冒险游戏,题材虽然相近内容却迥异,就像玩街机不是只能玩魂斗罗,同类型的拳皇模式相近同样可以受到追捧。两根一东一西方向迥异的直线,如果单凭是由同一个定点引出就断定两者长度相等、粗细一致,不言而喻,做题的人都能看出其中牵强。
《冒险王2》致敬经典,却不吆喝情怀赚钱。某产品指出“口袋冒险岛”是借其势头进行炒作,同样运用比拟手法的“中国的乔布斯”、“华语乐坛的麦当娜”的说法或许更能让人体会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。《冒险王2》坚守创新理念拒绝克隆复制,无非是想靠游戏品质证明,国产手游也能做出精品,不必在国外经典造就的光环下生存。
《冒险王2》迎战21世纪的时代潮流,有足够强大的生命力在市场上扎根,无论是画面、玩法还是操作上都与某产品差异巨大,单从游戏的交互性上就不难看出,哪款游戏是21世纪新时代的产物,而哪款产品是90年代情怀的搬运工。
某产品铺天盖地的“起诉新闻”中提及的侵权律师函,我方从未收到过电子档或原件。在没有此封网络版律师函的通知下,某公司单凭玩家对《冒险王2》的再现经典的肯定和叫好声就单方面妄下结论“定罪”侵权,严重损害了我方公司的名誉,其针对《冒险王2》引导的不实言论,对《冒险王2》的玩家群体同样构成舆论伤害。
1、请某公司秉承严谨公正的态度提出正式的合法的书面文件,立即停止各种不实言论并公开向我公司道歉,我方拒绝捆绑炒作;
2、任何以侵权之名借机消费我方产品、进行虚假宣传及预热的行为,我方决不妥协;其对《冒险王2》造成的不良影响,7K7K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;
3、《冒险王2》同样享有版权保护和品牌保护,立即赔偿因某司恶意竞争及散布虚假信息而给7K7K带来的经济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投入费用,用户量减少及各方面商誉之损失、律师费、公证费、调查费等各项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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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冒险王之精灵物语,反驳侵权指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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